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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注意事項

欲參加【瘋騎 1111,共享騎乘金 $11 萬!】及【No. 1 捨我騎誰】(下稱「本專案」)之消費者(下稱「參加人」)於參加之同時,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注意事項之規範;如不同意本注意事項之全部或一部份,請勿參加本專案。

  1. 須於活動頁面填單完成報名手續,方符合參加資格本專案之資格。(報名已截止)

  2. 報名期間: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 12:00 起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 23:59 止 ,逾時報名者恕不受理。若報名資訊輸入錯誤、逾時報名即不符合參加本活動之資格。參加人於參加本活動時所提供之相關資料(包括但不限於中文真實姓名、手機電話、E-mail 等,下稱「個人資料」),將供 GoShare 確認得獎者身分、進行相關聯繫以及從事行銷活動(以下簡稱「蒐集目的」)之用;GoShare 不會將該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。參加人應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,未有冒用或盜用之情事;如有虛偽不實,GoShare 得取消其參加及/或得獎權益。

  3. 活動期間:自 2019 年 11 月 11 日 00:00 起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 23:59 止(首趟任務須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 00:00 後開始,最後一趟任務須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 23:59 前完成騎乘 )。

  4. 完成報名且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者,於活動期間完成 11 次指定任務者,即可共享騎乘金 $11 萬。任務一:單次騎乘時間超過 11 分鐘,計一次。任務二:將電量顯示低於三格 ( 含三格 )的車輛完成換電,計一次。

  5. 得獎名單將於 11 月 20 日於 GoShare 臉書粉絲專頁公告。實際分得騎乘金優惠券面額由GoShare視符合資格資格之人數等情況決定。

  6. 優惠券將於 11 月 20 日由系統自動發送贈與參與活動且符合活動資格騎士們。

  7. 倘騎士刪除或變更其帳號,則視同放棄其可取得或已累積之騎乘金優惠券。

  8. 每次騎乘限用一張優惠券,系統自動就帳戶內最惠者擇一使用;騎乘金的使用以張為單位,單次騎乘費用未達折扣金額者,恕不保留餘額。

  9. 優惠券須於受領日起 60 日內使用完畢,逾期失效。

  10. 優惠期間屆滿時,優惠內容將自動終止。

  11. 活動期間首位達成 11 次任務者,另可奪得 iPhone 11 Pro 64 GB 乙支。

  12. 參加人不得要求 GoShare 將優惠券或贈品折現、替換為其他物品,或將受贈資格移轉予他人;參加人不得轉售贈品。

  13. 贈品寄送:GoShare 將於 11 月 20 日公佈 iPhone 11 Pro 64 GB 乙支中獎者,中獎者需於 11 月 20 日前私訊領獎,完成後續領獎手續後,贈品將以直接寄送至指定地址的方式交付予得獎人(寄送地址為得獎人提供給 GoShare 之資料)。得獎人同意,經成功投遞至「聯絡地址」即視為贈品交付完成。如 GoShare 無法成功投遞贈品或聯繫到得獎人(以主動聯絡 3 次為限),或得獎人未依 GoShare說明符合提供扣繳稅款應備之文件或繳納稅款,均視同放棄受贈資格, GoShare 除不提供任何補償外,亦不遞補受贈名額。

  14. 贈品之相關稅款扣繳事宜,依中華民國財政部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規定辦理,獎項價值應列入得獎者當年度個人所得,說明如下:(1) 得獎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20,001 元以上,得獎者必須扣繳 10% 稅款;得獎獎品金額介於新台幣 1,001 至新台幣 20,000 者無須扣繳機會中獎稅款;(2)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1,001 以上者,得獎者將在年終時收到 Gogoro 所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,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;(3) 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得依 20% 稅率扣繳計算稅款;(4)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15. 本專案以新台幣為單位。

  16. GoShare 保留隨時增刪、調整、暫停或取消本活動及本活動辦法內容及細節之權利,無須另行通知;GoShare 對本活動及本活動辦法擁有最終解釋權。

*注意事項

欲參加【1111 不孤單】(下稱「本專案」)之消費者(下稱「參加人」)於參加之同時,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注意事項之規範;如不同意本注意事項之全部或一部份,請勿參加本專案。

  1. 凡於 11 月 10 日23:59:59 前註冊之騎士,皆可在 11 月 11 日收到 $11 元騎乘金優惠券一張。

  2. 優惠券將於 11 月 11 日由系統自動發送贈與參與活動且符合活動資格騎士們。

  3. 倘騎士刪除或變更其帳號,則視同放棄其可取得或已累積之騎乘金優惠券。

  4. 每次騎乘限用一張優惠券,系統自動就帳戶內最惠者擇一使用;騎乘金的使用以張為單位,單次騎乘費用未達折扣金額者,恕不保留餘額。

  5. 優惠券須於受領日起 60 日內使用完畢,逾期失效。

  6. 優惠期間屆滿時,優惠內容將自動終止。